105/1/10台南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公告
主旨:
因內部業務調整,
也尊重貓咪公寓志工決議,
協會決議裁撤貓咪公寓中途之業務。
說明:
一. 原租於永康之位址,
於105年一月底後不再以協會名義續約。
二. 原合作之動物醫院,
不再以協會名義進行協商。
三. 原中途於永康位址之動物、
留置之物資,
協會全數接收。
後續事宜:
一. 如意接續本會中途動物之業務者,
限本會團隊之志工,
可洽本會連絡人(請在協會群组公開的L i n e上聯繫)。
二. 原承租位址、合作醫院,
一月二十日合作之動物醫院關帳日,
通知終止契約後,
協會不再與其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。
若原貓寓志工組織新團隊,
即不得以協會貓咪公寓名義活動,
協會亦不干涉其權利義務關係。
三. 原留滯之動物,
貓寓團隊志工決議由協會接收者,
請造冊記載數量、各別基本資料、經歷及狀態,
於元月二十前提出,
協會於一月終前就記載之部份無條件接收。
四. 原留滯之物資,
協會於一月房契終前,整理收回。
五. 原房屋之押金,
贈原貓寓之志工團隊。
六. 如原貓寓志工有需要之物資,
可協商贈與原貓寓志工團隊。
台南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
理事長 林淑梅
總幹事 林曉憶
常務監事 黃毓章
連絡人 王鳳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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